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规定,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制定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一、工作机构
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鸡公山管理区办公室,具体承担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办公地址:鸡公山管理区办公室
联系电话: 0376-6992919
传真号码: 0376-6992007
通讯地址:信阳市鸡公山管理区办公室
邮政编码:464134
电子邮箱:jgsbgsh@163.com
二、目录编排体系
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序号 | 索引号 | 信息内容 | 公开形式 | 生成日期 | 发布机构 | 详细信息 |
1.索引号。索引号是为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每条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号。信息索引号由“地区及部门编号”、“信息分类号”、“信息生成年号”、“信息顺序编号”四组代码构成。
2.公开内容。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
3.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于公开三类。
三、主动公开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内容。鸡公山管理区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包括区管委层面的信息公开和区办公室信息公开。区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区管委及办公室层面的主要信息:
1.区管委领导信息
2.区办公室机构信息
3.区管委规章,区管委及办公室规范性文件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区管委年度重点工作
5.政府工作报告
6.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7.区管委人事任免
8.区管委重要会议的主要内容
9.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0.区管委及办公室的公告、公示
11.日常具体工作中需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的区管委及办公室层面信息,本机关将主要通过以下方式主动公开。
1.鸡公山管理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anhanzhi.com
2.区管委新闻发布会。
3.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
(三)公开时限。属主动公开范围的市政府信息,本机关将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依申请公开
1.信函。通过信函提出申请,应填写《鸡公山管理区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书面《申请表》可从鸡公山管理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栏目下载打印。)并在信封正面明显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只接收中国邮政寄件。
2.当面提交。通过当面提交的,请提前电话联系确认。
3.传真。通过传真提出申请,应填写《申请表》并在传真第一页正面明显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传真总页数,发送传真后应电话联系进行确认。
4.网上平台。通过鸡公山管理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栏目选择受理单位后提出申请,应按照页面提示在线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申请提交成功后,系统会反馈查询码用来查询办理结果。
5.电子邮件。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电子邮件提出申请,邮件标题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将填写完成的电子版《申请表》作为附件发送。
(二)申请的处理
1.受理。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等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申请事项表述不清楚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2.办理。本行政机关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将进行登记,并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特殊情况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①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②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③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④不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⑤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3.答复。本行政机关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可提供纸质、光盘或其他介质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三)收费标准
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收取其他费用,收费标准按照省财政、物价部门有关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执行。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察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附件: